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定及113年4月3日高雄市第3次食安小組會議暨食安專家諮詢會議決議,本校午餐食材以勞務委託方式委託高雄市員工消費合作社代辦,本校及相關午餐食材業者依法完成食品產品責任保險投保,相關投保資料敬請全校親師生自行點閱附件參考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