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度第20屆金暉獎選拔表揚類別包含特殊貢獻人員獎、績優志願服務人員獎、績優志願服務團隊獎、企業團體志工獎及家族志工獎,請貴校(單位)推薦所轄符合資格之人員、團隊參選。
送件期程:自即日起至112年8月24日(星期四)前(掛號者以郵戳為憑),請依實施計畫規定之推薦資料提送本局社會教育科(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)吳小姐初審後送市府社會局複審,逾期未送本局初審者概不受理申請案件。
四、檢送實施計畫、運用單位推薦表、評選資料及文件各1份。